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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具有本校特色和地域特点的文化传承品牌,提升省级传承基地申报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学校现决定提前启动2026年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 (一)课程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纳入高校公共艺术课程体系,通过客座教授或购买服务等形式,组织各地民族民间艺术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面向全校学生开设选修课并实行学分化管理,每个传承基地应该至少有1门面向全校学生的选修课程,课程设置总学分不低于2学分。 (二)社团建设。面向全校学生,在二级院系的平台上成立规模和形式灵活多样的传承项目传习所(学生兴趣小组),在此基础上建设2—3个校级的传承项目学生艺术社团,包括传承项目大学生艺术社团、传承志愿者联盟、艺术爱好者俱乐部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加强对传承项目的推介和传播,推进校园文化创新建设。 (三)工作坊建设。整合学校和社会资源,配备优质师资以及充足的器材、设施设备和场地,建设1个以传承项目为主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工作坊,组织开展有关传承项目的系列主题活动和现场实践体验活动。 (四)科学研究。依托学校现有相应研究机构或创建专门研究中心,加强以传承项目为重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价值与内涵,探索新时代背景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理念与路径。 (五)辐射带动。利用基地建设丰富的师资与课程资源,辐射带动当地不低于3所中小学校和1个社区,开展基于传承项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 (六)展示交流。每年结合传统节日、文化艺术节等,组织开展学校美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充分展现传承项目的建设成果。加强高校校际间、高校与中小学、高校与社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经验与成果交流,创新交流方式,丰富交流内容,共享建设成果。 二、工作要求 1.由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创建的进度为三年,每三年申报一次,各院系、各部门可结合本单位自身优势和工作特色踊跃申报。 2.鉴于第三批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暂未发布,本次预申报参照第二批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详见附件1)执行。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需填写填写附件2《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 2.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体美部大学生活动中心33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附件2)发送至nlmyjy@njfu.edu.cn。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7:00前。联系人:於老师,电话:85427535。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 附件2 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
体育美育部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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